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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婦及一名女學生,被控去年7月28日於中西區參與暴動,案件在區域法院宣判。
3人暴動罪以及交替控罪非法集結罪都不成立。至於夫婦兩人分別因無牌管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罪成,法庭下令他們各罰款1萬元。
警方表示,昨日在各區公眾活動中拘捕193人,包括122男71女,當中近30人未成年,最年輕只有12歲。他們涉嫌參與暴動、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武器、襲擊他人身體導致受傷等,亦在被捕人士身上搜出士巴拿、界刀、丫叉等。
警方提到,1名男子昨日下午在利園山道遇到堵路時與人爭執,他被人用遮襲擊,頭、手及背部受傷,案件列作傷人案,重申開遮掩蓋他人犯罪亦會犯法,可能干犯協助、教唆或串謀傷人罪。
另外,警方亦拘捕1名16歲男子,懷疑與1名女子在天后清理路障時遇襲有關。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等9人,3年前參與反釋法遊行時偏離原定路線,遊行往中聯辦,其中8人被裁定一至兩項罪名成立或認罪,裁判官分別判緩刑及社會服務令。
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的吳文遠,在離開法庭時說,會就定罪提出上訴,又認為是政治檢控。他說,由於案件拖得太久,裁判官對控方的證供無特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