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貨櫃碼頭工潮持續,碼頭業職工會聯同工人,中午在貨櫃碼頭內遊行,要求與資方對話。
大約四百人在6號碼頭迴旋處出發,遊行至8號碼頭一個外判商的辦公室。
遊行人士沿途高叫「合理加薪,還我尊嚴」的口號,有警員在場維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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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一名有精神病紀錄的男子日前涉嫌襲擊家人,被警員開槍擊斃,家屬下午手持死者遺照到警察總部外請願。死者太太表示,與警員通電話期間,多次要求不要開槍,認為警員當時可以使用長棍、盾牌、胡椒噴霧等,或派出談判專家,她又質疑即使警員開槍,為何不射向手、腳、肚等其他位置,對報警感到後悔。
有警員在西鐵天水圍站一間速剪店剪頭髮後,懷疑遺下佩槍,由職員發現後報警。警方檢查手槍及核對槍身編號後,證實屬元朗反黑組警員持有。
社工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被控去年9月港島遊行衝突中阻差辦公,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鍾明新表示,涉事警員的證供不可靠,供詞與呈堂片段有關鍵性的差別。裁判官曾經用慢鏡多次觀看事發片段,留意到被告當時被多名警員包圍,但有多次向警方說「唔該」,態度合作,無意對抗警員。
首宗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23歲的男被告,涉嫌駕駛電單車撞向警員,暫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案件上星期五提堂時,被告因多處骨折,在東區醫院留醫,缺席聆訊。
2月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涉及露宿者的案件,先後有9名警員被捕,警方說,9名被捕警員已被停職,獲准保釋候查,6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9名被捕警員,分別涉及2月4日和2月24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進行的反罪惡行動,分別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妨礙司法公正」。
《立場新聞》記者陳朗昇昨日在大埔超級城直播採訪期間,被警員截查並搜查身分證,有警員在直播鏡頭前一度展示記者的記者證及身分證。陳朗昇接受本台查詢時說,當時與幾名新界北刑事總部警員發生口角,指他阻差辦公,被要求取出身分證。期間有警員叫他繼續攝錄,並將他的身分證及記者證展示在鏡頭前,陳朗昇要求警員停止,但對方稱是記者決定直播。
陳朗昇說,有關警員沒有佩戴行動呼號卡,委任證亦沒有放在當眼位置,因此不清楚對方的身分。
他批評警員行為不恰當及不能接受,知法犯法。自己正執行記者的職責,受基本法保障,又指當時有幾千人收看直播,警員向公眾展示他的個人資料,是超越「不完美、可改善」的程度,稍後會到私隱專員公署及投訴警察課投訴。
民陣原定今日於九龍區舉行遊行,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上訴後遭駁回;及後部份政黨成員,以個人身份名義發起遊行,路線由尖沙咀梳士巴利公園遊行至西九高鐵站。
今早西九高鐵站已被大量水馬圍封,有高鐵站職員表示今天只開放一個出入口;另外,有警員於的士落客處對外馬路截停車輛,要求乘客下車步行至入口。此外,約十輛警車於及大量防暴警員於高鐵站內,而水炮車亦現身上址戒備。
6名曾在反修例抗議現場的市民表示,曾被警員毆打或不合理拘捕,部分人身體嚴重受傷。
有事主已向法院提出民事申索和司法覆核,包括要求警員執法時,要清楚顯示警員編號,阻止使用過分武力。他們又發起眾籌,希望支付他們的訴訟相關開支,並協助更多人以法律途徑申訴並索償。
警方同意向休班警員發放伸縮警棍,讓他們在休班期間執行警察職務,預計警方今日下午起會開始派發,一個月後檢討。
有關伸縮警棍會有特別標記,行動部會根據各主要單位的實額人數分發警棍。
再多給你一個(7月21日)上街的理由。
數天前,一位未成年的中四學生在沙田衝突中被扣押了超過了四十小時才獲准保釋。途中,未成年的他受到警方諸般的恐嚇。
他被控襲警。被捕當刻隨即被鎖上手銬,然後他跟拘捕他的警員說:「我要打電話。」 警員竟然回答:「梗係唔得啦!我要玩鳩你!」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有約四百名警員的個人資料被人在網上公開,強調收集或披露個人資料達到欺凌效果是不合法的,警方已設立熱線予受影響的警員舉報。
李家超:「事實上因此而影響,個人資料被公開涉及人數都相當龐大,有超過四百多位警務人員,他們的個人資料,亦都涉及超過一百位,他們的親友資料都被公開,這方面希望大家再次明白,警隊所做的任何工作,都是為了整體香港市民。」
葵涌貨櫃碼頭工潮持續,碼頭業職工會聯同工人,中午在貨櫃碼頭內遊行,要求與資方對話。
大約四百人在6號碼頭迴旋處出發,遊行至8號碼頭一個外判商的辦公室。
遊行人士沿途高叫「合理加薪,還我尊嚴」的口號,有警員在場維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