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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官早前裁定表證成立,黎智英今日起出庭自辯。
被告黎智英下午在大律師關文渭主問下確認,曾經兩度向蘋果日報高層下達編採指示,包括報道不能針對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因為要求特朗普出手救香港;另一指示是,「做大」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的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49日審訊,「從犯證人」、「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繼續出庭作供。
李宇軒表示,在2019年底到美國會見多名參議員時,是使用「重光團隊」的卡片,而非「香港故事」。
控方展示一個由律師助理陳梓華創立的WhatsApp群組截圖,群組成員包括李宇軒、陳梓華及黎智英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李宇軒表示,當時不認識Mark Simon,後來得知對方有處理眾籌款項。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控方完成宣讀承認事實,提到警方檢取的證物包括涉案《蘋果日報》高層的電話通訊紀錄。
另外,控方表示,如要在庭上播放黎智英出席訪談節目的片段,預計總時數達35小時。
保安局指,壹傳媒日前有關董事會成員離任的公告中,有一系列混淆視聽的言論。當局指保安局局長凍結黎智英的壹傳媒股份、旗下海外公司在本地銀行的財產,以及與《蘋果日報》有關的三間附屬公司在本港銀行的財產,約為1800萬元,但壹傳媒集團截至3月底仍有約5億2000萬元流動資金,質疑有人將經營決定強行歸咎執法行動。
警方國安處落案檢控兩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明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據了解,兩人是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其餘3名被捕人士仍被扣查。
壹傳媒集團旗下的《蘋果日報》及現已停刊的《爽報》,前年3月在大角嘴弒雙親碎屍案進入司法程序後,派記者訪問被告周凱亮,並刊登有關周犯案動機的報道,兩報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和李彭基及兩名採訪記者,先後被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兩名時任總編輯早前表明承認藐視法庭,法官區慶祥今判《蘋果日報》及《爽報》分別罰款15萬及25萬;張及李分別9萬及6萬,押後頒下書面理由。
各被告須於14日內繳款;訟費由被告支付,被告須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
記協發表2014年言論自由年報。記協指,近期發生多宗事件,包括《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受襲,感受到本港新聞自由收窄,形容是香港新聞自由陷入數十年來最黑暗。
今年2月,《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商台前主持人李慧玲被解僱、《蘋果日報》及《AM730》被抽廣告等事件,記協指出,這些事件反映本港新聞自由收窄。
記協統計今年3至5月,政府舉行20次記者會,當中六、七成是海關或警方的記者會,只有一次由局長主持,就是交代南丫海難調查報告,但同期特首及問責官員一共寫了49篇網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