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一名的士司機2021年駛經大埔廣福道時,突然「爬頭」加速,的士衝燈剷上安全島釀成途人2死4傷,涉案司機早前承認兩項誤殺罪、四項危駕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8年,法官陳慶偉下令被告終身停牌。
正被還押的前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不滿懲教署容許男性在囚者穿著短褲,女性在囚者在夏天則須穿長褲,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撤銷及檢視規定。
印尼女記者Veby Indah於9月29日採訪港島區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期間右眼受槍傷,她將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務處處長披露開槍警員的身分。
女記者的代表律師今日表示,事件發生已兩周,香港警方仍未能確認涉事的警員是否已被捕或停職,他們因而將入稟高院,要求警務處處長披露有關警員的身分,以便提出私人訴訟;她亦將尋求法院頒布警務處處長沒有調查涉事警員及將他停職是不合法。
高等法院早上開庭處理民主派議員就《禁止蒙面規例》向法院申請頒布臨時禁制令,及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運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提出司法覆核,質疑行政長官引用緊急法落實並推行禁蒙面法,無論條例內容或程序上均違法違憲,要求法庭頒令暫援實施禁蒙面法。
申請人指出,立法會的職責是制定法律及仔細審查行政機關的行為,政府作為行政機關,只享有草擬及介紹法案等權力。緊急法是違憲,奪取立法會的立法權力,違反《基本法》及政府與立法會之間的權力分立。
申請人又提到,即使立法會現在休會,特首或立法會主席仍可要求召開緊急會議,但特首並無這樣做,加上目前無證據顯示,香港的情況緊急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不能等到立法會復會。
7月1日示威者衝擊及強行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並毀壞大樓內的物品,O記先後拘捕多名疑犯。至今日(10月1日),警方落案控告2名分別姓王(40歲)及姓馬(30歲)男子各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案件將於本周四(3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據悉,該名姓王男子正是藝人王宗堯,他於昨晨(9月30日)在寓所被捕。
據王的助手今日較早時透露:「王宗堯被警方扣留約36小時,經律師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經審訊後,高等法院李瀚良法官頒岀人身保護令。王宗堯已於10月1日約晚上7時50分獲釋。」獲准保釋的王於友人的Facebook上現身,顯示他身處銅鑼灣,照片上見他滿面鬍鬚,眼袋盡現,狀甚憔悴。
王回覆《東網》稱:「我想話我係(喺)拘留期間,遇到好多唔同嘅被捕人士,當中有唔同年紀嘅人,亦都有內地人,每個人都以唔同嘅形式不合理由被捕,但係我哋都相信,我哋一齊被拘捕,我哋一齊坐監,但係我哋一樣會繼續堅持為自由而戰,直至黎明來到光復香港為止。」
商人陳振聰被控偽造與行使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案,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陳振聰兩項罪名成立,法官今日聽取辯方求情後作判決。法官聽取辯方求情後,判處監禁12年。
陳振聰在荔枝角收押所經過一夜羈押後,上午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聽審。陳振聰在犯人欄內應訊時神情憔悴,頭髮凌亂,不時望向公眾席的家人,其太太譚妙清低頭飲泣,以紙巾抹眼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