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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被控去年9月港島遊行衝突中阻差辦公,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鍾明新表示,涉事警員的證供不可靠,供詞與呈堂片段有關鍵性的差別。裁判官曾經用慢鏡多次觀看事發片段,留意到被告當時被多名警員包圍,但有多次向警方說「唔該」,態度合作,無意對抗警員。
司法機構公布首批被投訴司法人員個案的調查結果。其中8宗是針對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當中6宗投訴,總裁判官認為不成立,何俊堯在作出裁決或判刑時,沒有表達含政治傾向性的立場,亦沒有針對警務人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同意總裁判官的結論。
其中一宗投訴不成立的個案,是去年8月11日現任東區區議員仇栩欣以社區主任身份在英皇道直播時被捕,與同行男子被控襲警的案件。何俊堯裁決時指,兩名警員證人「態度輕佻及蔑視,作供時猶如置身平行時空、大話冚大話」,總裁判官認為,何俊堯作為裁判官,有權按席前證供就各證人的可信性作出評論和裁斷,他的分析是以案中證供作為基礎和依歸,沒有表達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亦沒有出現針對警務人員表面偏頗的情況。
中年女補習導師與其助手,於去年1月至11月期間,涉嫌幾度襲擊一名8歲的女童,兩名女子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共被控6項普通襲擊罪及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辯方申請毋須答辯,以押後索取文件及指示,及聯絡律政司,裁判官最後將案件押後至8月5日再提堂,兩名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補習導師梁碧君(48歲)被控4項普通襲擊罪及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報稱任職托管員的葉慕儀(52歲)則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去年1月至11月期間,兩名被告在梁的住所中襲擊一名8歲的女童,梁則另涉於去年10月至11月期間,故意導致或促使該女童受虐待或受襲擊。
2012年順天邨虐貓案,其中兩名被告殘酷對待動物罪成,判監16個月,另一名女被告則押後宣判。裁判官指被告手法殘酷,沒有惻隱之心,透過虐貓而獲取快感,須判處中等刑罰。
涉案的三名被告早前已被裁定罪成,到觀塘裁判法院聽取判刑。
裁判官指被告手法殘酷,為了得到快感而虐待動物,過程中還在笑,沒有惻隱之心,將花貓虐打至沒有反應才停手,行為令人厭惡和不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