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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有人發起今日中午在中環遮打花園進行快閃集會,抗議警方在反修例活動中的不當行為。集會其後演變成遊行,數百名參與者步出遮打花園後,沿德輔道中往西環方向前行,其後轉入域多利皇后街,沿干諾道中折返金鐘方向前進,佔據多條車道。
有戴上口罩參與活動的市民說,不滿當局處理反修例引起連串事件的手法、及對港人爭取民主表現冷漠,甚至打壓市民發聲,因此必須站出來反對極權。他又說,雖然對禁蒙面規例有擔憂,但認為規例不會阻礙港人爭取民主的決心。
2016年旺角騷動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承認一項襲警罪,及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判囚6年,他就刑期提出上訴,高等法院開庭處理。同案兩名被告盧建民和黃家駒亦提出上訴,法庭一同審理。法官聽取完控方及申請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代表梁天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提出,原審法官考慮了一些無關的法律基礎及指引,把砵蘭街的暴動罪納入梁天琦的判刑考慮之列,但這項控罪在重審時,陪審團未能達至共識;又認為原審法官錯誤認定事件是有規模、有組織,忽略了突發的可能性。之後有人縱火亦納入被告判刑的基礎,但並無證據證明被告與縱火有關連。
高等法院早上開庭處理民主派議員就《禁止蒙面規例》向法院申請頒布臨時禁制令,及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運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提出司法覆核,質疑行政長官引用緊急法落實並推行禁蒙面法,無論條例內容或程序上均違法違憲,要求法庭頒令暫援實施禁蒙面法。
申請人指出,立法會的職責是制定法律及仔細審查行政機關的行為,政府作為行政機關,只享有草擬及介紹法案等權力。緊急法是違憲,奪取立法會的立法權力,違反《基本法》及政府與立法會之間的權力分立。
申請人又提到,即使立法會現在休會,特首或立法會主席仍可要求召開緊急會議,但特首並無這樣做,加上目前無證據顯示,香港的情況緊急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不能等到立法會復會。
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香港的《禁止蒙面規例》是治標不治本,只會激化香港政府跟示威者的衝突。
柯文哲說,香港局面已經失控,情況令人擔憂,實施禁蒙面法只會令局面更難收拾,重申香港當局與北京政府要誠實面對問題,對症下藥,才能平息這場風暴,重點不是老百姓是否蒙面,而是政府不要將自己的眼矇著。
立法院長蘇嘉全表示,從這個趨勢去看,特區政府是朝著戒嚴的方向處理事件,呼籲特區政府懸崖勒馬。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因為參與佔領行動被裁定罪成判監8個月,兩人今日刑滿出獄,與在場人士擁抱,又唱《願榮光歸香港》。
邵家臻交代心情時說「別來無恙,始終如一」,他透露消瘦了22磅,目前體重剛好是77.7公斤。他說皮膚變黑,有運動,較以前健康,生命質素提升,又形容牢獄生活很難捱,「食唔到、瞓唔到」,醫生曾建議他去醫院休息,但強調這些都沒有影響信念,信念反為更加堅定。邵家臻表示,香港的格局改變,他願意與抗爭者分享在囚生活,因為他們可能要面對牢獄之苦,他說不想幻化坐監,但亦不希望製造恐懼。
黃浩銘說,自己曾經3次坐牢,他感謝未婚妻的鼓勵和體諒。現時的香港是追求民主公義的香港,香港沒有暴徒,只有暴政。他認為,面對制度及警察的暴力,會有仇恨,但希望抗爭者要對抗極權不公,而並非意見有不同的人,又促請政府首先改變制度,不要再剝奪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