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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日裁定,港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在2月14日播出的一集,有關資料的準確性、污衊和侮辱警方,以及個人意見節目需涵蓋多面意見的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警告,敦促港台需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認為,通訊局以個人意見節目的守則條文,評價以諷刺形式表達的節目《頭條新聞》並不恰當,擔心裁決會令這類節目的製作空間收窄,建議通訊局為這類型節目另立一套評審標準。
李立峯表示,個人意見節目屬評論節目,較為嚴肅,要求這類節目做到意見平衡比較容易,但如果要求以嬉笑怒罵方式表達的諷刺式節目,做到有不同觀點則較奇怪,因諷刺式節目不是每個觀點都適合以誇張手法表達,加上這類節目,好多時是針砭時弊,對一些社會問題、政府或有權力人士作出批評,因此不會追求平衡。但他同意,作出諷刺的事情,亦要有一定事實基礎,然後才加入個人判斷或價值觀,成為意見。
香港電台即時檢討《頭條新聞》,本季播出後會暫停製作。
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港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2月14日播出的一集,有關資料的準確性、污衊和侮辱警方,以及在個人意見節目中表達多方面意見所提出的投訴成立,決定向港台發出警告,敦促港台需嚴格遵守相關守則。